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
(2)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学校专业学习要求,非色盲。
二、招生专业、人数、学制、收费标准
2023年,学校造型、设计、书法、理论五类计划在全国招收1620名本科生,无预留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批准为准。
(一)虎溪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
(二)黄菊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黄菊坪正街108号)
注:住宿费为每人1200元/年(四人)。学校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如果上级部门或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调整本科生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三、报考要求和招考方法
(一)普通类(工业设计、艺术教育、建筑、风景园林)
申请普通专业的考生不需要参加省统一考试和本科招生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学校考试”)。高考结束后,他们可以直接填写学校志愿者。招生批次和招生计划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理论类(艺术史、美术、艺术设计)
申请理论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设计统一考试,并通过考试。省级统一考试的具体要求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要求为准。符合上述注册条件的考生可在高考后填写学校志愿者。录取批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书法
申请书法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书法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未组织省级书法统一考试的除外),并参加学校组织的书法学校考试。申请人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书法学校考试。
书法专业按学校考试专业总分排序,专业总分达到学校指定专业资格线的考生,取得学校书法专业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数量不得超过去年书法录取人数的4倍。最后一个相同的分数,比较书法创作单一科目的分数,书法复制单一科目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颁发证书。
(4)造型和设计
报考造型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设计艺术统一考试。省级统一考试的具体要求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要求为准。学校通过省级统一考试成绩选拔考生,合格考生可参加相应类别的学校考试。
建模和设计按考试类别按学校考试专业总分排序。达到学校指定专业资格线的考生,取得学校相应类别的《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资格证书》,颁发的资格证书数量不得超过去年相应类别录取人数的4倍。对于最后一个相同的分数,建模类别依次比较素描单科成绩和色彩单科成绩;设计类比较建模综合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颁发资格证书。
(五)报名参加学校考试的考生,只能在造型、设计、书法等方面选择一类报考,不能同时报考。
(6)考生的外语不受限制。学校只使用本科教学中的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考生必须在本科阶段完成英语课程的学习和评估。
四、专业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3日:00-22: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考试费:220元/人。
3.报名办法
①关注“川美招生”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点击“本科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官方微信微信官方微信官方账号
②报名流程
准备有效的身份证件,最近的免冠照片(26毫米大小)X32mm),点击【准备好材料,开始注册】→选考生参加文化考试所在省份→填写高考报名号码,上传身份证照片,填写手机号码→上传近期免冠照片→完善考生个人信息,成功注册→选择报考专业→确定考试科目和注册信息→上传报考资料→微信成功缴纳报名费→报名成功。
注册成功后,注册信息不能修改。因个人原因需要更改注册信息的,可以在注册截止日期前取消当前注册信息,然后重新支付注册费。考生成功支付注册考试费后,不接受退款。
(二)初选
书法:书法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合格(未组织省级书法省级统一考试的除外),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书法学校考试。
造型设计:学校通过省级统一考试成绩对考生进行初选,初选合格的考生可参加相应类别的学校考试;初选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通过注册系统按原路径退还注册考试费。初选结果将于2023年2月中下旬公布,请密切关注。
(三)考试
1.考试方法:网络远程考试。
2.考试内容和时间
注:考试具体要求见《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大纲》https://www.scfai.edu.cn/info/1266/29613.htm。
3.考试纪律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高考纪律和《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规则》、《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等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诚信考试。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9)》等有关法律规定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4月中旬公布,请密切关注。
五、志愿填报
(一)普通书法:
考生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志愿系统填报学校专业志愿。
(二)理论类、造型类、设计类:
考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志愿者系统填写学校专业志愿者,并于2023年6月在学校“志愿者填写系统”填写专业(方向)志愿者。未按时填写专业(方向)志愿者的考生,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业(方向)。
考生省级专业志愿者顺序必须与学校在线专业志愿者顺序一致。因填写不一致影响专业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具体填写时间和方式将在学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布。请密切关注。
六、录取原则
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专业培训要求,申请成绩达到同一批次和学校独立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档案调整要求的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普通专业:
根据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安排专业,单科成绩不要求。当文化总分并列时,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比较。
(二)理论专业:
符合理论报考条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校指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不要求,不区分文理科,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安排专业。文化总分并列时,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比较。
(3)造型、设计、书法专业:
符合报考条件,通过相应类别的学校考试,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校指定的文化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不要求,文理科不区分,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
综合分数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综合分相同的,按专业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比较。
(四)志愿填报专业已满,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调到其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退档。
(5)录取排名方式:
1.造型设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终发布的招生计划,重庆考生按录取原则单独排名录取,重庆市外考生全国排名录取。
2.书法与理论:按录取原则全国排名录取。
3.普通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批次和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6)学校艺术专业均为文理专业,录取原则不区分文理专业,按照统一标准录取。在实施新高考改革计划的省份,学校专业的选修科目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或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科目为准。
(七)其他
1.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个别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分、标准分、学术水平量化加分等。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分计算,满分非750分转750分。
七、港澳台侨报考须知
学校艺术本科专业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和华侨。详见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发布的《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学生本科招生章程》及相关公告。
香港、澳门、台湾、华侨报考我校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学校考试,学校考试报考方式与内地考生相同。
八、新生复查、专业复试等事项
1.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四川美术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对新生进行全面审查和复试。复试或者复试不符合条件或者欺诈的,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返回学生所在地。
2.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办官网下载《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报考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的,视为已详细阅读本简章内容,并充分理解和认可本简章所述的要求、考试方法、录取原则等相关规定。学校2023年本科招生政策以教育主管部门最终批准发布的《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3.学校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前补习班,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招生,也不在任何省、市、中学建立学生或学生培训基地。学校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未经学校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以学校或学校的名义进行招生宣传、考试前辅导等活动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学校招生信息以本手册和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公布的信息为准,四川美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与教育部或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不一致,则应执行教育部或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本手册未完成的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学校保留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考试计划的权利。
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法规的实施。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5921038,邮箱:jiwei@scfai.edu.cn。
7.联系方式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官网:https://www.scfai.edu.cn/zsb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四川美术学院招生
联系电话:(023)65921056(工作日):00-12:00,14:30-17:30)
传真:(023)65921055
邮箱:zs@scfai.edu.cn
第一部分专业和省统考科目的对应要求
注:①根据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统一考试要求,湖北、四川戏剧影视艺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制作、艺术史理论、艺术设计设计专业、其他专业、云南戏剧影视艺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制作设计专业、艺术史、美术、艺术设计专业对应美术、设计省统一考试,其他专业对应美术省统一考试。
②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以学校正式发布的《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考试科目的第二部分
注:考试具体要求见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的第三部分
1.造型考试大纲(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1:素描(满分:100分)
1.考试目标和要求:考生观察、理解、理解、表达对象整体形状、比例、透视、结构、体积、空间、纹理等方面的能力。
2.考试范围:人物头像、石膏(雕塑)头像。考试方法:素描,提供图片,以及多种方式的结合。
3.工具材料:①8开素描纸;②黑色铅笔、炭笔,不得使用黑色以外的其它颜色的铅笔、炭笔;③考生自带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价标准:①构图合理,造型准确,比例和身体结构,透视关系准确,具有一定的表现能力和细节描绘能力;②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和黑、白、灰关系处理得当,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熟练运用工具材料;③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的要求。
考试科目2:颜色(满分:100分)
1.测试目标和要求: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规律的理解和把握,正确理解色调和色彩关系,运用和表达色彩知识的能力。
2.考试范围:静物。考试方法:素描、默写、提供图片(物品)和多种方式的结合。
3.工具材料:①8开素描纸;②丙烯、油画颜料不得用于水粉、水彩;③考生自带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禁止使用色卡。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价标准:①色调清晰,色彩关系得当,能更好地掌握色彩的冷暖、节奏和互补规律并加以运用;②构图合理,画面完整,能用色彩塑造身体,具有较强的描绘能力和表现能力;③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的要求。
考试科目3:命题创作(满分:100分)
1.考试目标和要求:考生根据试题提供的材料和要求,提取相关信息,进行创造性构思,灵活运用具体的艺术语言表达主题创造力、人物组合和场景组合的综合能力。
2.考试范围:根据试题要求完成相应的构思构图、人物动态组合和场景组织的绘画创作。考试方法:素描、听写、提供图片和多种方式的结合。
3.工具材料:①8开素描纸;②铅笔、炭笔、水粉、水彩、马克笔,不得使用具有亮粉、反射等特殊效果的绘画材料;③考生自带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1小时:
5.评价标准:①图片内容必须符合试题要求,按照给定的元素和主题进行绘画创作,不偏题;②画面完整,构图合理,创意新颖,主次关系处理协调,绘画表现力强;③画面组合和节奏得当,画面生动自然,比例结构准确,造型美观,色彩关系协调;④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的要求。
二、设计考试大纲(满分:200分)
考试科目一:综合造型(满分:100分)
1.检查目标和要求:检查考生具体的现实主义、设计组成、创造性表现的综合能力、观察、分析和表达各种形式的理性能力和审美能力。
2.考试范围:人造物、天然物。
3.工具材料:①8开素描纸;②黑铅笔、炭笔不得使用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的绘画材料,不得使用尺子、圆规等辅助工具;③考生自带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2.5小时
5.评价标准:①构图合理,具有主动整合物像形态的构成和表达能力;②塑造严谨,深入、充分地描绘和表达物体形态的体感和质感;③表现丰富,在具象写实的基础上,结合设计构成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表现;④画面完整,反映了细致的组织和制作,达到了最终的完整性;⑤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的要求。
考试科目二:综合设计(满分:100分)
1.测试目标和要求:测试考生对日常生活的敏锐观察和认知能力,能够以给定元素为设计主体,呈现文化意识、主题创造力、形式构成和视觉表达的综合能力。
2.考试范围:主题文本、文化符号、生活对象或图形元素。
3.工具材料:①8开素描纸;②铅笔、水粉、水彩、马克笔,不得使用有亮粉、反射等特殊效果的绘画材料;③考生自带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2.5小时
5.评价标准:①准确理解主题,以给定元素为设计主体表达主题,鼓励个性化独特的创造力,富有想象力;②色调清晰,色彩关系协调多变,体现良好的色彩意识和组织能力;③构图完整,形体与色彩、平面与空间、具体与抽象等关系的组织与构造合理;④表现丰富恰当,能呈现出特定的视觉风格、形式语言和艺术审美。⑤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的要求。
三、书法考试大纲(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1:书法临摹(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2:书法创作(满分:100分)
1.考核目标与要求:考核考生书法临摹与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试方法:①书法临摹②书法创作
3.工具材料:①四尺对开(斗方)宣纸;②刷子、墨水、画毡、砚台、水罐等。
4.考试时间:书法临摹1.5小时,书法创作1.5小时。
5.评价标准:①思路清晰,章法完整,能体现出较强的书法作品意识;②结体合理有趣,能更好地把握字法上的平正与变化的关系;③点划、形态准确生动,能灵活自由地运用提按、使转等笔法;④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的要求。
考试科目3:印刷设计(满分:100分)
1.考试目标和要求:考生篆刻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试方法:朱文、白文印章按指定内容设计;
3.工具材料:①8开素描纸;②禁止使用复制灯,如毛笔、墨水、画毡、砚台、水箱等。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价标准:①章法和谐,布局完整,能体现篆刻作品的强烈意识;②篆法合理,能更好地把握字法的基本规律;③能体现冲刀、切刀等刀法的基本效果;④清晰整洁的印稿。⑤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的要求。
注:《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大纲》版权归四川美术学院所有,由四川美术学院解释。
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现场考试)第四部分
1、考生不得使用图钉、工字钉等钻孔材料固定答题纸。他们只能使用美丽的纸胶带。他们可以在答题纸边缘一周内连续粘贴固定答题纸。答题纸其他地方不得粘贴胶带或留下粘贴胶带的痕迹;
2、考试全过程不得覆盖、弄脏或用胶带粘贴条形码、二维码、摩斯码、暗码等信息。如果条形码因未经授权弄脏而无法读取信息,考生应承担责任;
3、考生必须在答题卷指定区域绘制,垂直构图必须保持答题卷信息条在上方(或试卷条码在右上方),水平构图必须保持答题卷信息条在左上方(或试卷条码在左上方),考生不得随意改变答题卷的绘制方向;
4、除按要求采集指纹外,考生的姓名、考号、指纹印刷、边框、数字、字母、文字等与答题无关的图文符号不得出现在答题卷的任何区域,否则将被视为违纪行为;绘画过程中与考试无关的残留痕迹和痕迹应由考生自行处理;
5、指纹采集只能使用考场提供的红色粘土按压答卷指定位置的指纹。指纹印刷必须清晰可辨。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其他颜色和材料的粘土或材料,未经允许不得在其他位置留下指纹印刷;
6、考生只能使用考试规定的绘画材料进行绘画,不得擅自使用规定以外的绘画材料,答题纸上不得使用定画液等喷雾剂;
七、考试结束后,请将答题卷和试题一起交给监考人员,不得将答题卷和试题私自带出考场;
八、违反答题规范的,按规定严格扣分,认真处理。
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第五部分(网络远程考试)
1、答题纸必须使用规定尺寸和材质的纸张作为答题纸(具体要求见考试公告)。答题纸不得有颜色、暗纹、边框、界格、品牌标记、折痕等标记;答题纸尺寸、材质不符合规定的,按违纪处理;
2、不得使用图钉、工字钉等钻孔物固定答题纸。只能使用美纹纸胶带。固定答题纸应在答题纸边缘一周1厘米内连续粘贴。答题纸其他地方不得粘贴胶带或留下粘贴胶带的痕迹;
3、考生的信息条形码(自行打印)必须粘贴在答题纸(垂直)的右上角。信息条形码不得在整个考试过程中覆盖、污染或用胶带粘贴。因擅自污染条形码而无法阅读信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
4、信息条码表面必须粘贴在答题卷上,垂直构图必须保持信息条码在右上方,水平构图必须保持信息条码在左上方,考生不得随意改变答题卷的绘画方向;
5、除按要求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书写考生姓名、考号、指纹采集外,考生姓名、考号、指纹印刷、边框、数字、字母、文字等与答题无关的图文符号不得出现在答题纸的任何其他区域,否则将被视为违纪行为;绘画过程中与考试无关的残留痕迹和印记应由考生自行处理;
六、指纹采集只能使用红色印刷泥浆,指纹印刷必须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其他颜色、材料印刷泥浆或材料,不得在指定位置以外留下指纹印刷;
7、考生只能使用考试规定的绘画材料进行绘画,不得擅自使用规定以外的绘画材料,答题纸上不得使用定画液等喷雾剂;
八、违反答题规范的,按规定严格扣分,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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