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有注册资格:1。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注册条件;2。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我校专业学习要求,非色盲(色弱者慎重报考);3.现役军人报考必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4.必须通过省级“美术设计”(本科)统一考试(具体操作办法以当年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为准)。报考书法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省级“书法专业”(本科)统一考试(省、市、自治区除外未组织省级书法专业统一考试)。
(二)外国留学生报考我校时,请致电我校国际交流处:022-26241505,或请登录:www.tjarts.edu.cn。
(3)请致电我校美术教育学院,电话:022-26241560,或关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天津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1010名本科生,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人数为准。
注:2023年,我校绘画设计采用大类招生培训模式,入学前不再填写和分配专业(方向)志愿者。详见录取原则第六条。
三、注册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注册方式
详见2022年12月19日在我校官网发布的《天津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网上初选考试公告》。
(二)注意事项
1、申请绘画、设计、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必须通过省级“美术设计”(本科)统一考试(具体操作办法以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为准)。申请书法的考生必须通过省级“书法专业”(本科)统一考试(省、市、自治区未组织省级书法专业统一考试的除外),否则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成绩将无效。
2.艺术设计、艺术管理和艺术(艺术史)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考生不需要注册,必须通过省级“艺术设计”(本科)统一考试(具体操作方法以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为准),高考后可直接填写我校志愿者。
3.普通类(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考生不需要报名。高考结束后,他们可以直接填写我们的志愿者。本专业不限于艺术生。具体录取批次和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文件为准。
四、考试
我校绘画、设计、书法、中英合作办学采用初选、复试的方式。
(一)初选
初选形式:网络远程考试:
2023年1月11日(周三)17日模拟考试时间:00(第一场)
2023年1月12日(周四)17日:00(第二场)
2023年1月12日(周四):00(第三场)
正式考试时间:2023年1月13日(周五)上午(详见官网公告)
注意事项:
1.请按时参加模拟考试。模拟考试与正式考试的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相同;
2.考生必须按照网上初选纸的要求自带初选考试用纸、画具等;
3.质量测试旨在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仅供参考,不计入总分;
4.专业初选结果将于2月中旬在我校官网公布。初选结果仅区分合格和不合格。初选合格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人数不得超过今年招生计划的6-8倍。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参加诚信考试。发现考生有欺诈行为的,应当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考试结果无效。情节严重的,应当通知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6.请密切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后续公告。
(二)复试
初选合格的考生必须进行复试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间、复试时间、复试形式、考试科目等具体要求见官网后续公告。
(三)文化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参加高考。天津美术学院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五、政审和体检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审查。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录取原则
(请注意:除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外,我校各专业方向均文理兼收)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申请绘画、设计、书法、中英合作办学的全国考生,按照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分文理)录取。(注:我校根据高考原分划定控制线,进行录取。以下对文化课成绩的要求以原分为标准。如果考生的成绩是非原分,则相当于原分。高考原满分750分。)
我校按照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根据教育部规定,申请绘画、设计、中英合作、艺术设计、艺术管理和艺术(艺术史)专业必须通过省级“艺术设计”(本科)统一考试(具体操作方法以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为准),申请书法专业考生必须通过省级“书法专业”(本科)统一考试(省、市、自治区未组织省书法专业统一考试除外)。
2.报考绘画、设计、书法、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只有取得专业复试证书后才能填报我校(以下原则所述专业成绩均为我校专业复试成绩)。在录取过程中,考生将根据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考试类型进行录取。考生不能同时申请艺术设计、艺术管理和艺术(艺术史理论)专业志愿者并参加录取。考生未填写取得证书对应的志愿者的,视为放弃证书对应的志愿者。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我校志愿,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3.申请绘画、设计、书法考生。文化总分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后,各类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队录取(天津考生从高到低排队录取;其他省份的考生从高到低排队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具体如下:(综合分保留小数点后3位小数)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绘画、书法)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5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设计类)
在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申请艺术设计、艺术管理和艺术(艺术史)专业的考生必须在艺术设计省统一考试的基础上,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全国排名录取,计划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中文成绩高,中文成绩相同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考生必须在省、市、自治区填写我校志愿者,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者申请我校考生。
5.报考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文化总分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后,按英语单科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直至满(如果英语成绩相同,文化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总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6.绘画和设计实行两阶段教学,即第一年在基础部统一学习,第二年进入各专业学习(专业分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申请普通类(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的考生必须在省、市、自治区填写我校志愿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者,考生必须达到省相应的最低文化控制线,根据高考文化课程成绩从高到低,满(如文化课程成绩相同,录取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
8.学校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根据录取原则,对广东省、海南省、青海省等省因实施“一档多投”而丢失的拟录取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果部分省份已经完成录取,这部分计划将从天津学生中录取。如果天津学生不能满足这部分计划的数量,则从未完成录取的省份进行替补。
9.各省有特殊规定的,以各省招生办文件为准。
七、学费和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我校新生的学杂费和待遇。
1.学生每年按规定按时缴纳学费。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和住宿费。否则,他们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原则上,天津市六区新生(以高考报名地为准)不提供住宿。详见录取通知书。
2.我校实行学年奖励、助学金与助学贷款相结合的办法。贫困家庭的学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1.2万元/年),鼓励学生在学生来源申请助学贷款。
3.由于美术院校学费较高,考生在报考时要考虑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慎重报考。
八、毕业就业方式
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自己的工作。军队士兵毕业后由原单位分配。
九、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将被注册并获得学校地位。审查不合格的,由学校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校地位的,经核实后立即取消入学资格,返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十、其他
学校与世界19个国家和地区的43所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在教学和科研领域达成了多层次的合作框架。意大利、法国、英国等国家的许多一流艺术学院都举办了联合培训项目,包括校际硕士双学位项目、国际交换生项目和教育部批准的“3+1”本科双学位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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