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师范大学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湖北师范大学是以教育、文学、科学、工程为主要学科,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基础教育为主体,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家本科教学水平评价优秀学校、国家产业教育综合发展项目应用本科建设大学、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大学。学校于1995年成立了美术学院,2004年成立了音乐学院。是湖北省较早开展艺术教育的重点大学,为中部地区艺术人才的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
美术学院拥有美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服装设计、书法等6个本科专业,拥有“艺术硕士”专业硕士授权点和“艺术课程与教学理论”二级学科硕士点。专职教师8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8人,双师型教师11人。
学院拥有2个展厅、12个实践教学工作室、7个实践室和1.2万多平方米的教学面积。在北京、上海、武汉、深圳等地,有29个艺术素描实践基地,包括庐山艺术专项训练营、安徽皖南、江西景德镇、云南西双版纳、山西太行山等。
近年来,学生参加了全国、省级艺术设计展览,获得了100多个国家奖项和省级奖项。他们在“红点奖”、“金铅笔奖”、“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竞赛”等专业竞赛中多次取得优异成绩。
音乐学院有音乐学(包括音乐教育和作曲)、5个本科专业,包括音乐表演、舞蹈、舞蹈表演、广播和主持艺术,2012年开始招收课程和教学理论(音乐)和音乐美学硕士学位,2015年开始招收艺术硕士学位。拥有专业类别齐全、年龄结构合理、教学科研水平高的教师队伍,荣获威尔第国际声乐大赛男高音第一等多项国际、国家、省级奖项。
学院拥有现代音乐楼和全国高校一流水平的大剧院,有200间钢琴室、6间舞蹈教室、多功能厅、排练厅、音乐素养实验室、影视配音室、工作室、MIDI教室、器乐演奏室、数字钢琴教室等专业教学场所和设施。学生在历届全国音乐教育本科专业学生基本技能竞赛、全国大学生艺术表演、全国大学“金麦克风”主持人竞赛等竞赛中获得了多项国家和省级奖励。在全省20多所大中小学举办了中乐团、玄鸟合唱团、室内乐团、舞蹈团等艺术实践团体专场演出。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省份
注:实际招生计划、省、学费标准以各省官方公布计划为准。
二、报名考试要求
1.2020年,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学校考试,承认相应类别统一考试(联考)成绩。
2.由于湖北省没有书法专业的统一考试,我校书法专业计划于2020年在湖北省承认湖北美术学院相应专业的学校考试成绩。有兴趣申请我校书法专业的湖北考生只需参加湖北美术学院书法专业的学校考试。考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考试情况和湖北省专业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合格线,并向省招生办公室提交合格名单。
三、报考条件
1.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教育(师范)、音乐专业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非师范类)两个培养方向。
2.音乐表演专业包括声乐表演、器乐表演(含钢琴)。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是声乐表演招收的一种唱法。要求女孩身高超过1.60米,男孩身高超过1.70米,专业技术突出者除外。器乐表演招募的器乐类型仅限于: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笛子、笙、琵琶、扬琴、三弦、柳琴、中阮、低音提琴、唢呐、民族打击乐。
3.舞蹈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专业技术突出者除外。
4.舞蹈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女生身高1.65米以上,男生身高1.75米以上,专业技术突出者除外。
四、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
我校认可各省艺术专业统一(联合)考试成绩。申请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1.美术设计(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书法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报名的省份,按各省报名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实行志愿报名顺序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专业*0.6+文化*0.4)由高到低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如果他们仍然相同,他们将按照普通文理单科成绩(依次是语文、外语、数学和综合成绩)排序。
2.音乐、音乐表演、舞蹈、舞蹈表演等专业在实施平行志愿者备案的省份,按省级备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实施志愿者备案的省份,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如果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单科成绩(依次为汉语、外语、数学、综合)排序。
3.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申请的省份,按各省申请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实行志愿申请顺序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如果还是一样,按照普通文理单科成绩(依次是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排序。
4.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学生入学后在体育学院接受培训。
5.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的健康状况和专业成绩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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