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位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是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建设的“双一流”大学、国防科技产业局、江苏省政府联合建设的首批大学之一。是江苏省重点综合性大学。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高素质的艺术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本简章。
六、录取原则1.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部门2020年艺术招生文件的相关录取规定。2.考生报考我校专业,涉及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统一考试合格。3.录取依据:(1)采用校考成绩录取依据: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学校考试合格。按照高校志愿者和分数优先的原则,以以下综合成绩为录取依据: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一个小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我校考试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此外,我校考试专业成绩排名全国前20名的考生,经学生来源省招生部门同意,进入档案后给予综合成绩加10分的优惠。注:艺术文化课成绩和本科(文/理科)一批线按满分750分折算。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本科(文/理科)一批线”实行相应科目强基计划分别划定的相应分数线。(2)采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依据:省级艺术统一考试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级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档案后,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以以下综合成绩为录取依据:综合成绩=省级美术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果仍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七、专业学校考试成绩查询1.通过专业学校考试的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学校考试专业计划总数的4倍。2.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中心或“苏达本科招生”微信订阅号,从4月30日起查询专业成绩。专业合格考生在线打印证书,我校不颁发纸质证书。八、监督和上诉1.学校将遵循“公平、开放、公正”的原则,完善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防止权力寻租,有效确保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招生违反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可以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上诉或报告,学校纪律检查监督部门监督,及时处理信访问题(招生办公室电话:0512-67507943、邮箱:zsb@suda.edu.cn,电话:0512-67507343纪检监察部门,邮箱:sdjjs@suda.edu.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弄虚作假、违纪的有关人员进行修正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经核实,有欺诈、欺骗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非法录取、冒名顶替录取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不予电子注册,并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九、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67507942(传真)艺术学院0512-65880452网站: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suda.edu.cn苏州大学艺术学院httpp://ysxy.suda.edu.cn官方微信:“苏大本科招生”(sudazsb)十、其他说明1.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分制、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服装设计专业学生提前缴纳学费7480元/学生•年;数字媒体艺术、美术、美术(师范)、艺术设计专业学生预交学费6800元/学生•年。2.本简章违背上级文件精神的,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3.我校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请不要上当受骗。如发现中介或个人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我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4.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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