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的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鲁迅美术学院 地点及校址:中国画、书法、绘画、雕塑、公共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装设计、沈阳校区美术专业。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邮编:110004; 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服装与服装设计(中日合作办学)、大连校区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邮编:116650。 办学类型: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约1437.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1平方米;生师比13.3;专职教师550人,其中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职教师的49.8%,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职教师的80.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181.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452.6元;图书63.5万册;生均图书79.3册。二、计划特别说明 1、外语不限于各专业。 2、男女比例不限。 3、招生计划按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书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说明书 本科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鲁迅美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鲁迅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五、收款、退款说明 1、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的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见“三、专业设置说明书”。住宿生每年缴纳1200元。 2、退还学费的方法 如果学生因某种原因辍学或提前完成学业,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将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每月退还。 3、奖学金和助学贷款 (1)奖学金 学生在学习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为8000元/人/年;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美术专业除外):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500元。美术专业:一等奖2600元;二等奖1600元;三等奖800元。高校单项奖学金:每人300元。 (2)助学金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奖4400元/年,二等奖2750元/年。 (3)助学贷款 学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人。 根据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所有奖励和助学金的选择由教学单位进行初步评估、审查和宣传,然后报学院或上级部门公布和表彰。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我院服装与服装设计(中日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与其他专业同批录取。 服装与服装设计(中日合作办学)学生在我院完成专业学分并通过日本法务省规定的留学生日语二级考试后,可以进入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学习。去日本的学生的专业方向是根据学生已经完成的课程的综合成绩来划分的。毕业后颁发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毕业证书(时尚高度专业人士)和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院学位授予标准的学士学位证书。因某种原因不能出国留学的学生可以留在我院继续学习,并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授予毕业和学士学位。 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学生完成我院规定的学习要求,专业合格,英语达到雅思6.0分,通过中英专家面试,可进入索尔福德大学艺术传媒学院,120学分由索尔福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同时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院学位授予标准。因某种原因不能出国留学的学生可以留在我院继续学习,并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授予毕业和学士学位。七、录取方式 1、投档比例 备案比例按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3、报考条件 我院根据美术、戏剧、影视、设计、书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美术、艺术设计七大招生类别录取。 申请我院的考生必须通过省级美术设计统一考试(书法专业是否需要参加省级统一考试,按省规定执行)。 艺术、戏剧、影视、设计、书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必须取得我院本科考试证书。 4、志愿者和高校录取
(1)我院根据考生填写的高考专业志愿者(专业志愿者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整志愿者)录取,优先录取我院作为第一所大学的考生。 (2)文化课各招生类综合分计算方法及最低控制线。 (3)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规则,文理科考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统一排名,外省考生统一排名)。 (4)辽宁省考生和其他省份的考生报考高考,在各招生类别中排名前五,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可降10分参加排队录取(艺术设计专业除外)。 (5)如果录取过程中出现并列情况: 艺术、戏剧、影视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并列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录取。 设计、书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专业课总分平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录取。 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美术、艺术设计专业优先录取。 (6)录取后专业和专业方向的分配 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书法专业、艺术设计专业除外),必须登录指定网站填写相关专业(或专业方向)信息,并根据自愿选择相关专业和专业方向信息,以便入学后学习相关专业。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专业和专业方向填写录取类别,不填写的视为服从。根据考生志愿者优先原则,根据专业和专业方向的计划数量,根据考生的录取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分配。分数相同的,按照《录取办法》第(5)条的规定执行。 5、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各省原分录取。 6、新生复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全面审查。专业考试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考试成绩差异明显的,一经核实为替代考试、非法录取、冒名替代入学等违规行为的新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予电子注册。 7、联系电话、传真及网站: 招生咨询电话:024-83937738 学校网址:www.lume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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