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五省:2020年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时间:2023-10-27 作者:广东艺术专升本 浏览量:425
陕西省

填报志愿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段进行,艺术类本科生提前分为A段、B段、C段3段;艺术专业提前分为A段和B段2段。其中,艺术本科A段和C段、艺术类专科B段实行梯度志愿模式;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1.艺术类提前本科A段

  经教育部批准,部分独立设立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本科专业(包括参考实施的少数高校艺术本科专业)参加本批录取,设置2名高校志愿者,每所高校设置1名专业志愿者,设置专业调整声明栏,志愿者模式为梯度志愿者。

  2.艺术类提前本科B段

  省内高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艺术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高校申请本段录取的艺术本科专业,均参加平行志愿者批录取。设立9所大学志愿者,每所大学设立1名专业志愿者,没有大学和专业调整声明栏,志愿者模式为平行志愿者。

  3.艺术类提前本科C段

  除艺术类本科A外、除B段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外,所有其他艺术类本科院校和专业均参加本批录取。有两名大学志愿者,每所大学有一名专业志愿者,没有大学和专业调整声明栏。志愿者模式为梯度志愿者。

  4.艺术类提前专科A段

  省内高校艺术专业和省外高校申请本段录取的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高校录取规则一致)均参加平行志愿批录取。设立9所高校志愿者,每所高校设立1名专业志愿者,无高校和专业调整声明栏,志愿者模式为平行志愿者。

  5.艺术类提前专科B段

  除艺术类专业A段录取外,所有其他艺术类专业均参加本批录取,设置2名高校志愿者,每所高校设1名专业志愿者,无高校及专业调整表格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者。

  (2)艺术类考生的本科和专科志愿者应提前分批填写,其中本科志愿者应在网上志愿者系统的“艺术类提前本科”栏中填写,高职(专科)应在“艺术类提前专科”栏中填写。所有艺术类考生不得在提前录取的本科和专科栏中填写文史或理工科志愿者,否则填写的志愿者将无效。除提前批次外,其他批次可填写文史或理工科志愿者。

  (三)只有通过专业课统考的考生,才能填报使用相应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

  (4)通过专业课程和学校考试的考生(如果学校考试专业属于我省统一考试专业,考生的统一考试成绩也必须合格)可以填写相应的大学和专业。

  (五)省内高校通过音乐舞蹈专业课校际联考的考生,可填报省内相应高校和省外高校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专业。

  (6)我省在线填写志愿者系统检查考生填写的志愿者信息。如果考生填写志愿者时提交的信息不符合上述要求,系统将提示并限制。

录取办法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在单批本科录取前进行,按艺术类本科A段、B段录取、C段的顺序依次备案录取。艺术类高职院校(专科)专业录取在第三批普通本科录取前进行,按照艺术类专科A段、B段的顺序备案录取。艺术类招生书和专科招生计划未完成时,将通过征集志愿者来补充。

  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参加相应批次的提前批次录取。

  (2)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立的本科艺术院校,必须在录取前将自主划定的艺术本科专业文化课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省招生办备案。

  (3)除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外,其他院校艺术专业和专业文化课程成绩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鼓励各招生机构根据学校专业培训的需要,逐步提高艺术文化课程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但必须在公布的招生章程(手册)中明确规定文化课程标准,省级招生办公室将按照大学公布的标准备案。

  (4)对于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本科艺术院校,省招生办公室将提供第一名志愿者候选人的相关信息。高校将根据学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候选人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公室。省招生办公室将根据高校提交的拟录取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和备案。

  在陕西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机构,应当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规则备案。高校招生章程未规定只录取第一志愿者的,第一志愿者学生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符合学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者考生。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我省按招生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比例投档。

  (6)省内高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艺术专业录取规则为:在高考文化课程成绩和专业课程成绩合格的基础上,①播音编导专业按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排名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②艺术、音乐、舞蹈等艺术专业的录取规则是根据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和排名由高到低录取;③各艺术类专业不得按一定比例将文化类课程和专业类课程的成绩转换成综合分。

  (7)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艺术类专业备案录取规则为我省规定的上述省级高校艺术类专业备案录取规则。

  参加我省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如本校招生章程(简章)中规定的招生规则与我省规定的招生规则不一致,以我省规定为准。

甘肃省

设置艺术类专业批次

  我省高校体育艺术专业招生分三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

  一批艺术类本科生分三个阶段备案,分别在T、U、V段录取。

  T段是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独立艺术院校(以下简称“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详见附件1)和使用学校考试成绩的教育部直属普通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我省音乐学(器乐)统一考试成绩按乐器类型招生,乐器类型招生计划数明确的两个以上本科专业。

  U段是一批省级艺术类本科院校和省外艺术类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利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申请平行志愿备案。

  V段是除T段和U段普通高校外的一批艺术类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使用校考成绩的民办院校、独立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使用校考成绩的民办院校、独立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二批艺术类本科是利用我省统一考试成绩的省内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在第二批本科W段录取。

  艺术类高职(专科)被批准为使用我省统一考试成绩的省内外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准的大学,并在高职(专科)批准的X段录取。

艺术专业志愿者设置

  一批艺术类本科T段和V段实行“1+1”志愿,即设置两个院校志愿者,一个是第一志愿者,一个是第二志愿者,每个院校志愿者设置六个专业和一个专业服从调整选项。

  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X段实行平行志愿,设立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1个专业服从调整选项。

投档顺序

  根据一批本科T段和U段,、V段、本科二批W段和高职(专科)X段的顺序备案。每批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征集志愿者一次,征集志愿者的志愿设置和备案顺序与原志愿者一致。征集志愿者后,原志愿者无效,按最新征集志愿者备案。

  1.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X段第一至9段、各批原志愿、征集志愿均按志愿顺序按平行志愿备案规则按计划数量的100%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2.使用学校考试成绩录取的T段、V段艺术专业的第一志愿者和第二志愿者,按照志愿者顺序一次性投入学校考试,并由我省备案。所有文化课程成绩达到我省相应专业和批次备案线的考生均为电子档案。申请美术设计相关专业(美术、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漫画、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服装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陶瓷艺术设计、包装设计、戏剧影视艺术设计、动画)。报考书法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我省艺术与设计专业(书法)统考本科合格的考生。

  3.使用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T、V艺术专业第一志愿者、第二志愿者和征集志愿者,按照志愿者顺序一次性投放所有“双在线”考生的电子档案,高校按照录取原则录取。

  4.独立设立本科艺术院校的第一志愿者和第二志愿者将按照志愿者的顺序一次性提交所有通过学校考试并在我省备案的考生的电子档案。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U段、W段、X段分为艺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导演、广播主持艺术、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12类,按照“分数优先、志愿者、一轮备案”的原则,即: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按一定比例生成排名成绩,根据排名分类从高到低,然后根据排名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者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旦他们被检索到计划未满的学校,他们将向学校备案。

  类别1:艺术、书法等类别的分类结果计算公式如下:

  排名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750×300×30%+专业课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类别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排名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排名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750×300×70%+专业课成绩×3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类别3:唐卡、声乐、器乐、作曲、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类别的排名分数为专业课程分数。

  当排名结果相同时,第一类考生按专业课程和汉语成绩排名,第二类考生按文化课程和汉语成绩排名,第三类考生按文化课程、汉语和数学成绩排名。

  正式备案前,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学校提交的备案比例进行模拟备案。模拟备案后,学校根据学生情况提出备案比例,计划调整完成后正式备案。

录取办法

  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不分文理,条件如下:①学校考试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考生填报学院为第一志愿;③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通过本科统考。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019年7月1日前向招生院校提供第一志愿考生的文化成绩。招生院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以便在正式备案后尽快提交录取结果。

  2.使用学校考试专业成绩的本科院校(不含独立设立的本科艺术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条件如下:①学校考试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合格考生名单;②达到我省相应专业类别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③报考美术书法专业的考生,我省统考本科合格。

  3.第一批艺术类本科院校U段、第二批本科院校W段、高职院校(专科)X段采用“双上线”,不分文理,按计划100%,按平行志愿规则备案。

  高校收到考生档案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并及时退还未录取的考生档案,使考生的电子档案能够进行其他志愿者的操作。

  4.对备案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必须按照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批次开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备案。

青海省(2019年)

2020年青海省艺术录取政策尚未公布,以下是2019年的录取政策。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提前单独招收本科生:实行梯度自愿备案模式,设置两名高校志愿者、一名第一名志愿者和一名第二名志愿者。每所大学设置六名专业志愿者和一名是否服从学校的专业调整志愿者。原则上,档案调整比例控制在120%。

  专科提前单独录取:实行梯度志愿备案模式,有两个院校志愿者,一个第一志愿者,一个第二志愿者,每个院校有六个专业志愿者,一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整志愿者。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

  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考生)控制线=普通类备案成绩(含照顾分)+专业成绩

录取办法

  取得我省艺术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书,达到我省确定的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我省公布的学生计划参加录取的考生,与普通考生同时填写志愿者。艺术考生不得在同一所大学的两个以上不同艺术专业之间平行填写双跨志愿者,分别填写、备案和录取。

  除教育部规定本科艺术院校(含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可以单独组织学校考试,不编制省级招生计划外,其他院校必须从我省艺术类省级统一考试合格学生中录取新生,否则自行组织的学校考试和确定的录取名单将不予认可。

  取得艺术专业学校考试证书的考生必须填写《青海省艺术专业学校考试合格考生志愿者表》。同一考生参加多所大学专业学校考试并取得证书或被多所大学录取的,省级招生办公室应当按照大学预录取名单、相应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志愿者顺序进行备案。正式备案后,省级招生办公室不承认大学提供的预录取名单,也不予备案。

  艺术类考生可以申请其他批次的非艺术类院校或专业,除事先单独录取的批次院校外。但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只能填报艺术类院校或专业,否则不予录取。

宁夏省

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1、艺术类本科安排提前录取,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分为A、B、C三段进行,

  A段包括独立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和教育部直属的艺术本科专业;

  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设置一名高校志愿者,每所高校设置6名专业志愿者和1名专业调整志愿者。

  B段包括区内本科院校、利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并申请平行志愿备案的区外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

  实施平行志愿者备案录取模式,按专业类别备案。每个专业类别设置6名平行大学志愿者,每个大学志愿者设置6名专业志愿者和1名专业调整志愿者;“平行志愿者”录取后,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设置“征集志愿者”。“征集志愿者”的填写也采用了“平行志愿者”模式。

  C段包括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本科院校除A段和B段普通高校外。

  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设置2名高校志愿者,每所高校设置6名专业志愿者和1名专业调整志愿者。

  2、高职院校艺术类(提前高职院校二批)

  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设置一名高校志愿者,每所高校设置6名专业志愿者和1名专业调整志愿者。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

  (1)本科艺术A段:根据考生填写的高校志愿者,将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各类艺术文化课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所有通过艺术统一考试(不包括戏剧、影视)的考生档案均投放高校,高校将根据《招生手册》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2)本科艺术B段:实行平行志愿招生模式。高考总分达到我区各类艺术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分专业类别,按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占全国统一高考总分的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总分750分)占70%%按比例计算,遵循考生志愿,分为艺术文学、艺术理论、音乐学、舞蹈学、艺术与设计学三大类,投档比例为1:1。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程总分、汉语、外语单一科目成绩排序。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汉语、外语单科成绩排序。高校应当根据《招生手册》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选拔。

  (3)本科艺术C段、高职院校艺术专业: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高考总分达到我区各类艺术文化课同批次-20-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艺术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不含戏剧、影视)的考生档案全部交给高校,高校根据《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选择最佳录取。

  (4)申请戏剧、影视专业:根据考生填写的高校志愿者,将高考总分达到我区文化课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全部交给高校,高校将根据《招生手册》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选择最佳录取。

  (5)对于在高校《招生章程》中明确执行各省有关规定的区外高校,我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则按综合分数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数按高考总分占30%、艺术专业成绩(按总分750分转换)占70%%比例计算。

新疆自治区

本科生提前批准艺术分类A、B段

  艺术类A段是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和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可填写志愿者;7月31日前,新疆教育考试学院将通过专业考试并备案的第一所艺术大学的文化考试成绩通知大学;第一所志愿者招生学院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并按照新疆教育考试学院的要求及时提交录取结果。

  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可填报3名志愿者;

高职院校(专科)提前批次

  有两个大学志愿者,每个大学志愿者可以申请6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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