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一、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各专业75分的录取标准如下:
1.造型艺术:专业排名第112位,并列112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89.209分。
2.中国画:专业排名录取至第38名。
3.书法:专业排名录取至第26名。
4.实验艺术:专业排名录取至第40名。
5.城市艺术设计:专业排名第335,并列335,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78.810。
6.新疆少数民族合作计划:专业排名第一。
二、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专业录取标准80分如下:
7.艺术设计:专业排名录取至第193名,并列193名,文化课相对分数录取至97.308分。
三、各专业录取标准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如下:
8.建筑: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3.747分。
9.美术: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106.134分。(山东省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109.586分;北京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112.548分)。
10.艺术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8.137分。
11.艺术与设计管理(中法合作办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94.108分。
四、港澳台联招考生:
合格考生根据全国联合招生文化课程成绩排队,根据平行志愿者确定录取专业,分数线另行通知。5、考生相对分数=文化课程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相对分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
1.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不同的省份,一条参考线的转换方法:一条参考线=普通类一条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在计算相对成绩时,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或本科A段线或本科第一段线;
3.江苏、新疆一条参考线使用普通文科一条线;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修科目不限(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至少要求物理、历史、地理一门);
5.录取江苏省考生时,7门必修科目的考试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6.海南省在计算相对分数转换时使用标准分;
7.如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学生所在省市的招生方式进行转换。具体转换方法由学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中国美术学院
注1:艺术理论和建筑学总满分为750分。
2:学校不限于学生来源省。如果福建省、广东省等省因实施[一档多投资]而失去的拟录取计划,将根据同一专业的排名由高到低进行替代。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一、设计类
中外语达到最低要求,北京综合成绩不低于215.02、其他省份录取不少于211.97。
北京学生26人,其他省学生144人。
二、美术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5分,北京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37.5分、广东省不少于582.5.5、河南省不低于565、其他省份录取不低于557.5分(专业课成绩并列557.5分,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88分)。
北京学生8人,其他省学生47人。
三、艺术史理论
陕西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131.25000、129.0456新疆、山东不少于126.1278、北京不少于124.33466、广西不少于123.40000、黑龙江不少于123.1884、不少于122.1190的其他省份将被录取。
以上录取人数为15人。
注: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省文史/理工科本科一批线×100
2.设计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北京入围线510,47×文化课成绩100+÷省文史/理工科本科一批线×100
3.合并一两个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执行
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设计专业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报考美术类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是单科成绩不合格,单科成绩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在参加排名前必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扣除一定分数。单科成绩每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可以降低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以上的
注:单科满分不为150分或文化课满分不为750分的省份,相应单科线和文化课成绩减分按相应比例转换。
各专业录取方向的原则
对于符合设计和美术录取标准的考生,学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择的专业方向,按照专业课程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在相同专业成绩条件下,文化课程成绩相对较高的考生优先)。第一志愿者优先录取。如果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将在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中依次录取。三名志愿者不能被录取并服从部署的,将在本招生专业部署;不服从部署的,不予录取。
天津美术学院
录取原则:
1.报考学校的考生(不含报考理论类、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各类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队录取,直至满(天津考生从高到低排队录取;其他省份的考生从高到低排队录取)。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绘画、书法);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5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设计类);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总分高的考生,专业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高的考生,各类计划金额满。
2.申请学校理论考生,文化总分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录取,直至计划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中文成绩高的考生,同一中文成绩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报考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文化总分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直到满(如果英语成绩相同,文化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总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4.学校根据高考原分划定控制线和录取工作。以下对文化课成绩的要求以原分为标准。如果考生的成绩是非原分,则相当于原分。高考原分为750分)。
四川美术学院
录取原则
(1)理论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总分达到学校指定的分数线,根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不符合要求)。
(2)造型、设计、书法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程总分达到学校指定的分数线,根据综合分数排名选择最佳录取(单一科目分数不符合要求)。综合分数计算方法:高考文化分数÷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
(3)普通专业:根据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选择最佳录取(单一科目成绩不符合要求),原则上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两个文理科目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当文化总分并列时,建筑、景观、工业设计分别按数学成绩、中文成绩、外语成绩顺序,单一科目优先;艺术教育分别按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顺序,单一科目优先。
西安美术学院
注:1.文化高考成绩按满分750分计算(海南省原分)。
2.录取过程中综合成绩并列的,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录取。
3.美术设计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必须按要求完成培训专业(方向)志愿者填写工作,综合排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进行专业调整和分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放弃专业选择,由学校统一进行专业调整。具体专业分流公告请及时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
广州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2020年广东省艺术类提前录取
1、“统考+校考”造型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1.467分;
2、设计专业“统考+校考”最低综合分70.593分;
3、书法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3.020分;
4、美术专业录取最低文化分485分,“提前批统考合格”;
2020年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省外艺术类提前录取
湖北美术学院(一)2020年湖北省高考文化分数线相应批次及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1.绘画设计类:305分
2.动画(中外合作办学):305分
3.书法:319分
4.服装表演:285分
(二)上述专业类型综合转换分或专业分计算规则:
1.绘画设计:
(高考文化成绩综合转换方式:×0.4+校考专业成绩×0.6)×2;
2.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综合转换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0.6)×2;
3.书法类:
综合转换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6+校考专业成绩×0.4)×2;
4.服装表演:
按服装表演学校考试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三)以上专业类型录取的考生均为通过学校考试并报省招办备案的学生。
(4)艺术理论专业(艺术史论、艺术设计),文理专业(工业设计、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提前批准,文化录取分数线由湖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录取规则详见《湖北美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修订版)》。
(五)《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详细录取规则〔2019〕4号)《省招办关于印发的》<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通知(鄂招办)〔2020〕8号),以2020年湖北美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修订版)为准则和依据。
鲁迅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分数线
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考生填写的高考专业志愿者(专业志愿者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整志愿者)录取,并优先录取学院作为第一所大学的志愿者。
(2)文化课各招生类综合分计算方法及最低控制线。
(3)申请学院的考生,文化课程总分达到学院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填写的高考专业志愿者,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者”的规则,根据考生专业课程考试和高考文化课程考试的综合成绩,文理类考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统一排名,其他省份考生统一排名)。
(4)辽宁省考生和外省考生报考高考,在各招生类别中排名前五,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可降10分参加排队录取(艺术设计专业除外)。
(5)如果录取过程中出现并列情况:
艺术、戏剧、影视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并列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录取。
设计、书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专业课总分平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录取。
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美术、艺术设计专业优先录取。
(6)录取后专业和专业方向的分配
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书法专业、艺术设计专业除外),必须登录指定网站填写相关专业(或专业方向)信息,并根据自愿选择相关专业和专业方向信息,以便入学后学习相关专业。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专业和专业方向填写录取类别,不填写的视为服从。根据考生志愿者优先原则,根据专业和专业方向的计划数量,根据考生的录取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分配。分数相同的,按照《录取办法》第(5)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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