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设计招生简章
美术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教育部主管、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它是一所“985工程”和“211工程”的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世界级大学建设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一流大学建设的新征程。
美术学院拥有三个本科专业:美术博士后移动站、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和美术、绘画和雕塑。本科招生采用美术类招生。美术(美术教育)、雕塑本科专业采用大班教学,绘画专业教学为工作室系统,设有油画与综合材料工作室、中国绘画工作室、概念与形式工作室。
艺术学院拥有许多著名的艺术家、策展人、批评家、理论家、艺术教育家、中国画、当代艺术、实验水墨画、雕塑、艺术教育、艺术史理论等领域,现与法国勒阿弗尔-鲁昂高等艺术设计学院、阿肯色中央大学、华盛顿大学、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巴黎国家装饰艺术学院、日本武藏野大学、日本筑波大学建立了教学合作关系,每年不定期派师生出国交流学习。
美术学院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使学生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取得了较高水平的艺术造诣,培养了一批著名艺术家、艺术教师和从事艺术行业的创新人才,为国家文化事业的发展培养雕塑、艺术理论和艺术批评。
自我校美术学院成立以来,先进的教学理念使学生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获得了较高水平的艺术造诣,学生作品在国内外重大展览中,为国家文化发展培养了一批绘画、雕塑、艺术教师、艺术理论和艺术批评领域的知名艺术家和艺术创新人才。
一、培养目标
美术专业致力于培养适合当代社会文化艺术发展需要、人文艺术素养、扎实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较强的观察、思维和创造性实践能力、良好的艺术创作能力和专业综合应用能力、开阔的国际视野、可持续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能力,能够从事当代文化艺术研究、创造、教育和传播领域的研究、创造、教学和应用,为培养中国当代创造性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艺术,包括绘画、雕塑、艺术(艺术教育)三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费标准1万元/学年。全国招生计划58人(暂定),拟分省计划如下(暂定,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三、注册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省级高考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统一考试,取得本科统一考试资格,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艺术(或艺术)专业相应的招生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专业录取时,认同省级艺术统一考试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进行学校考试。
(3)考生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大学入学考试,高考成绩达到省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艺术专业相应的招生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教育部和省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四、备案和录取原则
(一)备案原则
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备案原则备案。各省艺术类专业备案原则不同,请关注所在省的有关政策法规。
(二)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并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者备案的省份,我校按平行志愿者备案成绩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从高到低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2.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科目,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高考文化备案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名;但是,对于一些严格区分文理科的省份,将按照各省的规定和文理科进行排名,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选择最佳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对非平行志愿报考省份,本专业只录取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整录取。
(三)大类分流
美术专业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年进行一般教学;第二年,根据学生一年级的学习成绩和志愿者进入三个不同的专业。
五、领导和监督机制
(一)美术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积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等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美术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2979
美术学院网站:www.finearts.ecnu.edu.cn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4)如果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的调整。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招生简章。
设计类招生简章
我校设计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未来发展愿景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的高端设计人才。目前拥有视觉交流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四个本科专业,包括视觉交流、数字艺术、插图设计、动画设计、产品设计、景观设计、空间展览设计、公共艺术、图像艺术、时尚设计等方向,按设计类别招生。
学院和多所海外大学开展联合培训“2+2”双学位项目。在满足联合培训学校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学生可以同时获得中外学校颁发的双学位,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学院还有设计学(学术硕士学位)、艺术设计(艺术硕士)两个硕士点,中外联合培养艺术硕士双硕士学位项目。
一、培养目标
设计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未来发展愿景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的高端设计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根据设计类招生,包括视觉传播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四个本科专业,10个专业方向:视觉传播、数字艺术、动画设计、插图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图像传播设计、时尚设计、产品设计、空间室内设计、景观设计。
学制四年,学费1万元/学年,其中2+2双学位联合培训项目学费标准按相关协议要求执行。
(二)招生计划
国家招生计划121人(暂定),拟分省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三、注册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省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或艺术设计)统一考试,取得本科资格,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省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艺术(或艺术设计)专业相应的招生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设计专业录取时,各省统一考试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进行学校考试。
(3)考生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省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设计专业,符合教育部和省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四、备案和录取原则
(一)备案原则
各省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备案原则备案。各省艺术类专业备案原则不同,请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法规。
(二)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并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者备案的省份,我校按平行志愿者备案成绩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从高到低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2.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科目,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高考文化备案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名;但是,对于一些严格区分文理科的省份,将按照各省的规定和文理科进行排名,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选择最佳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对非平行志愿报考省份,本专业只录取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整录取。
(三)大类分流
设计专业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周进行专业和方向预分流,各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20人。学生根据志愿者选择相关专业和方向,在分流过程中重新计算综合分数进行排序,并根据专业分流的综合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专业和方向。
专业分流综合分=(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满分)×600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
五、领导和监督机制
(1)设计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设计专业招生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等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设计学院
咨询电话:021-62237313、62232742、62233319
设计学院网站:www.design.ecnu.edu.cn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4)如果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的调整。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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