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本科招生顺利进行、本章程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
第二条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ChinaAcademyofart英文名称,国家标准代码10355),前身为国家美术学院,成立于1928年,现为浙江省人民政府、文化旅游部、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美术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在全国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艺术与设计获得A+,艺术理论、戏剧与影视获得A+-、B+,综合学科水平居全国艺术院校之首。学校28个招生专业中,中国画、书法、绘画、雕塑、跨媒体艺术、艺术史、建筑、风景园林、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装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动画、艺术与技术、产品设计、艺术、艺术、工业设计、摄影、广播电视导演、文物保护与修复、纤维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公共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26个国家一流本科建设点;艺术管理、戏剧影视艺术设计2个省级一流本科建设点。学校有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权利,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拥有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权利,并设有博士后研究移动站。学校主体位于浙江杭州,有杭州南山、象山、良渚、湘湖、上海张江五个校区。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年限内符合专业培训要求的,颁发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和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研究重大招生事项,并报学校党委审议决策。学校招生委员会由主管学校领导、学科专家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主管学校领导为主任。
第六条学校设立“三位一体”招生专项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三位一体”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办学宗旨、办学规模和实际办学条件,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2023年,学校招收浙江省70名“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见附表1)。
#1招生专业(类)招生计划、报名要求清单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九条报考条件(一)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取得《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名证)》的考生;(二)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级以上(本章程所称“以上、以下”);(三)热爱艺术事业,艺术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成绩优秀,身心健康,非色盲;(四)各专业(类)报考的具体要求
1、各专业(类)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对考生所选科目没有要求。
2、实践【中国画、书法、美术(造型艺术)、戏剧与影视(图像与媒体艺术)(1)普通高中生:在我校指定的八门学术水平考试科目(即历史、地理、技术、外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学等)中,不少于B,其余科目合格;(2)中职生: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是我校指定的八门学科、地理(化学)、政治(生物)、专业一(素描)、专业二(色彩)期末考试平均成绩不少于两门科目(近两学年该科目成绩转换为平均成绩,满分100分)80分以上,其余科目通过。(3)报考造型艺术、图像、媒体艺术的考生,必须参加浙江
省高校美术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美术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3、理论类【艺术理论类】(1)普通高中生:在我校指定的八门学术水平考试科目(同上)中,不少于两门科目为A,其余科目均合格;(2)中等职业学生: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我校指定的八门科目中(同上)在90分以上,其余科目通过。
第五章报名考试
第十条申请时间和要求(1)网上报名和交费1、在线注册和付费网站: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站(http://zb.caa.edu.cn)2、网上报名及交费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5日(逾期不予补报)3、初试费160元/人次,各专业不报。(中国画专业初试报名,不交费)
(二)初试1、初试方法:现场考试。2、初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3、2023年3月1日前公布初试结果查询及复试名单。
(三)复试1、现场报道:2023年3月3日上午9::00—12:00.复试费160元/人。(中国画专业不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复试交费)专业水平评估:2023年3月4日全天综合面试:2023年3月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复试报到时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1)打印并填写《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2)个人简历(考生必须手写);(3)从浙江省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下载并打印浙江省学术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证书,并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4)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各学期成绩表;(5)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六)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地点申请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特别提醒: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我校有权直接取消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的考试资格。资格考试时间节点为2023年2月24日。
#2综合质量测试时间及安排
#3各招聘专业(类)考试科目清单
*注:中国画基础:主要考察中国画的基本素养和造型能力。中国画创作:主要考察中国画的专业创作和独立思考能力。考生报考中国画专业时,应选择传统的笔墨技法或素描素描技法之一进行考试(选择素描素描技法不考书法)。艺术思维:旨在考察学生的艺术感知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用图像化的视觉艺术语言进行思考和表达。鉴赏与写作:旨在考察学生古今中外艺术作品的分析与鉴赏能力。
第十一条选拔程序
(一)初试我校于2023年2月19日至2月25日开通初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可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进入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user.artstudent.cn/login/10355.htm)打印“2023年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初试准考证”。
考生凭“2023年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初试门票”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初试。考生在考试中发现欺诈的,应当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我校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复试录取名单。复试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6倍。实践初试成绩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理论初试成绩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二)综合素质测试1、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2、计算各专业(类)综合素质测试分数:(1)实践类按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占80%、综合面试占20%;(2)理论类按初试占60%,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占20%,综合面试占20%。3、根据本专业(类)招生计划,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的理论类考生人数为1:2比例确定,实践类考生人数按专业(类)招生计划1确定:1.5比例确定,我校根据本专业(类)考生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3)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及成绩查询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考试成绩。
第六章录取办法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按照“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安排在“艺术第一批”之前录取。
考生登录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艺术三位一体招生”志愿时,必须将中国美术学院填报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报名时确定的专业或专业一致,否则无效。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1)学校按专业自愿录取。如果候选人的自愿申请人数少于计划人数的110%,则入学人数应控制在自愿申请人数的85%以内。第一志愿录取完成,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后,将该部分计划转入全国统一考试招生计划。(2)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者,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最佳录取。综合成绩平行时,综合质量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质量测试成绩平行时,高考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顺序,单科高者优先。(三)高中有相关选修课学分或者相关选修课成绩优异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4)外语语言不受限制。在本科教学中,学校只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仔细申请非英语考生。(5)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学术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三部分折算。
学术水平测试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学业水平测试成绩=(3+1)×我校指定科目总数为A+0.5×我校指定科目总数为B)×10。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指定科目的成绩按照考生近两学年取得的成绩转换为平均成绩,满分为100分。转换后,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科目与学术水平考试成绩相比为A,平均分在80分(含)-90分(不含)的科目与学术水平考试成绩相比为B。学术水平测试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2023年6月6日,学术水平测试成绩计算时间节点。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实践: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质量测试结果×50%+高考成绩×40%。理论类:综合成绩=学术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质量测试结果×40%+高考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转化为满分100分。
(6)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七)教育部令第36号认真处理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录在考试诚信档案中。注册阶段发现下列行为的,取消注册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资格;毕业后发现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收回或者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国籍、户籍伪造、非法取得证书、成绩证书、荣誉证书等个人信息,骗取注册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2)在综合素质评价和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七章收费标准和奖励资助
第十五条学费标准:每学生1.8万元/学年【其中艺术理论专业每学生7500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单独支付。
第十六条学校实行奖学金、勤工俭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励办法。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8000元/年),鼓励学生在学生来源申请。提醒考生和家长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慎重选择报考。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新生应当持学校录取通知书等有效证件按时办理登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审查。复查结果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或者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校地位。
第十九条学校网址:http://www.caa.edu.cn学校招生网站:http://zb.caa.edu.cn学校教务网http://jwc.caa.edu.cn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871643传真:0571—87164630学校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571-8716623
第二十条本章程公布后,如教育部或浙江省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招生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实施,由学校招生办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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